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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学院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

2020年11月01日 11:34  点击:[]

10月30日上午,物流学院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邀请法学院副院长吴长军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辅导报告。本次会议由物流学院党委副书记孙涛主持。

吴长军副院长首先对《民法典》做出简要介绍,指出今年5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以法典的体系化效应对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产生广泛而深远影响。随后将《民法典》总则、物权篇、合同篇、人格篇、婚姻家庭篇、继承权篇、侵权责任篇等内容逐一展开,用朴实的语言、生动的事例、清晰的脉络对民法典中的亮点进行了新旧法条的对比,揭示了我国出台《民法典》需要具备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足够丰富的民商事法律实践、较高程度凝聚价值共识的能力,突出了《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

随后,与会人员展开讨论,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深刻理解《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在今后要强化法治思维与理念,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自觉将法治精神贯穿于办学治校的各个领域和环节,推动学校快速健康发展。

最后,物流学院党委书记王红进行了总结,指出民法典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安邦重器。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贯彻好实施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全体师生党员要带头学好民法典,自觉做学习、宣传、遵守和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普法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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