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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

2018年06月08日 08:23 刘洪武 点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北京市委关于全面从严冶党决策部署,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委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和“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两个专项工作总体部署(以下称“两个专项工作”)和最新要求,进一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推动我校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深入开展,学校党委、纪委决定在2017年“两个专项工作”集中治理的基础上,2018年继续在全校范围内深入推进“两个专项工作”。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北京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突出整治重点,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努力促进学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等方面取得进一步改善,切实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工作安排

(一)开展自查自纠。各院(部)级党组织、机关各党支部认真总结2017年“两个专项工作”经验,对照专项治理重点内容,深入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今年1至5月份,本单位在治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各单位“两个专项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6月19日前报纪检监察办公室,由纪检监察办公室汇总。零报告单位可只报纸质版,所有纸质版均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二)加强日常监督。各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廉政监督员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苗头倾向及时上报学校纪委。学校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要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巡察、考核、重点抽查等工作,加强全面监督和专责监督。学校审计、财务等部门要将“两个专项工作”作为重点内容纳入本部门专项检查范围,加强职能监督。进一步完善廉政联席会制度,校办、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资产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报监督情况,会诊问题,督促整改。

(三)严肃执纪问责。纪检监察部门对反映集中、久拖不决、久禁不止的问题,加强重点督办,实行销账管理,确保专项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不留死角。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加强“一案双查”,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责任追究。对专项治理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整改不到位的,对治理过程中瞒案不报的,要严肃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批评。

三、监督检查的重点

1.落实党中央、北京市委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不作为,引发严重后果、错失工作时机、耽误工作进程;

2.缺乏政治担当,“四个意识”不强,维护和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

3.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上级决策部署,只喊口号、不认真贯彻落实;

4.在学校选人用人、大项工程建设、大额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考试招生、科研项目等重大任务中不作为、乱作为,或履行管理服务职能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大事故、事件、案件发生,给国家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和不良影响;

5.为民意识不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置之不理、处置不当,导致问题多次反复发生,造成恶劣影响;

6.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态度生硬、作风粗暴,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问题;

7.抓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履行岗位职责不认真、不到位、不严格按照程序办事,纪律松弛,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庸懒散拖,贻误工作、阻碍发展或造成不良影响;

8.信息公开、党务公开不到位、不及时,该公开的不公开或不完全公开,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敏感事务重视不足、关注不够、处理不及时等;

9.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以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两个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全方位全时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新的成效。要把整改纠治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针对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查缺补漏、健全机制,对于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执纪问责。

要坚持报告制度。一是发现问题随时报告,各单位对发现问题要及时填报“两个专项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学校纪委,同时报送电子版;二是落实零报告制度,对没发现问题的单位要坚持零报告制度,每月15日前,将本单位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两个专项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送纪检监察办公室;三是做好汇总上报工作,由纪检监察办公室将各单位“两个专项工作”查纠情况统一汇总分析研判,于每月20日前上报市纪委。

联系人:刘洪武 89534611

报送地址:崇德楼916室

报送邮箱:jjs@bwu.edu.cn

中共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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