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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2019年03月08日 16:15  点击:[]

各分团委:

近日,收到团中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现将相关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可申报“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这四项,每项一个名额

2.推选的单位和个人除满足《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附件2)的要求外,个人需要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上注册登录成为志愿者;单位需要满足团员注册成为志愿者的比例达到90%。申报条件中关于全团“智慧团建”系统的要求,以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为准。

3.推荐人选(单位)需在其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校团委依据《2018年度“两红两优”申报工作注意事项》(附件3),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报、如实填写相关申报表,表格中所有项目不能空白。

5.申报集体或个人在2000字事迹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总结提炼出申报集体或个人主要事迹简介(300字以内),要求文字精炼,突出事迹特点和亮点,同时报送1-2张工作照片(电子版),以备宣传使用。

6. 申报单位和个人事迹需在校团委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宣传展示。

7.请对照申报表填写汇总表(附件5),并在汇总表中对申报对象进行排序,申报材料按汇总表排序整理叠放,申报材料清单请见附件3。

8.申报材料纸质版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请各分团委于3月13日(周三)下午16:00前,将相关材料报至校团委宣传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团委宣传部邮箱。北京推荐名单将经由团市委书记办公会审议后报团中央,团中央将按照约1.2:1的比例,择优对各省级团委推荐的候选人和单位进行表彰。

联系人:王士锋

电 话:89534439

邮 箱:bwu_tx@163.com

附件:

1.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2.2018年度全国“两红两优”申报工作注意事项

3.2018年度全国“两红两优”申报表

4.2018年度全国“两红两优”汇总表

5.2013-2017年北京市“两红两优”评比结果


共青团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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