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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期间加强疫情防控监督、严明纪律的通知

2020年04月04日 11:29 纪委办公室 点击:[]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

清明将至,为持续深入做好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号召全校党员干部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具体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

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并教育家人和下属自觉做到“九个严禁”:

(一)严禁在节日期间违规、擅自脱离值守岗位;严禁节日值班期间饮酒和空岗;

(二)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车进行祭扫、探亲访友、踏青游玩等活动;

(三)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服务单位及个人任何形式的宴请、游玩、住宿、旅游、车辆及其他事项,严禁接受其赠与的礼品礼金、土特产等借机敛财;

(四)严禁各单位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五)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严禁在私人祭祀扫墓等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六)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七)严禁各单位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

(八)严禁在祭扫活动中组织与参与各类封建迷信活动等违规违纪行为;

(九)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祭扫的相关规定。

二、强化主体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要从严落实属地责任、主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更加精细地抓好各项疫情防范和管控措施,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学校事业发展的同时,持续抓好纪律规矩落细落实,严防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教育防范,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格遵守、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纪律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文明节俭办理祭扫活动,对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要严防严管,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三、加强监督问责

学校党风廉政监督员和院(部)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监督提醒,发现违纪问题及时向学校纪委反馈。学校纪委办公室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点名通报曝光。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不仅要严格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纪委办公室电话:89534611

办公地址:崇德楼916房间

 

中共北京物资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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