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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0年“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20年04月29日 10:24 纪委办公室 点击:[]

学校各单位:

2020年“五一”、端午等重大节日将至,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国乃至全球持续蔓延的严峻形势,按照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纪委市监委《关于2020年“五一”“端午”期间锲而不舍纠治“四风”的通知》精神和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要认真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号召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防控、不忘责任、不忘纪律,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身作则,崇廉拒腐、廉洁过节。现就“五一”、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压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提高政治站位,坚守政治担当,恪守纪律规矩底线,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身上,切实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离京报备等各项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严禁违规、擅自脱离疫情防控工作岗位:

1.严禁违规、擅自脱离疫情防控工作岗位;

2.严禁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漠视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严禁在为基层减负工作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4.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白酒、定制酒;

5.严禁违规收送礼金、会员卡、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代币购物券(卡)等;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6.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

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便利借占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

8.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或旅游、娱乐等活动;

9.严禁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

10.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11.严禁组织公款旅游或借学习、培训、总结等名义公款旅游;

12.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监督,对本单位过节期间人员流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全体人员做好廉政提醒告知,督促大家遵规守纪。抓早抓小,抓实抓细,及时发现和纠正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力、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问题,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出现疫情反弹。各单位节日期间发现违纪问题及时报告学校纪委。

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学校纪委将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顶风违纪问题,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学校党风廉政监督员、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和广大教职工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平台,开展党内监督和群众性监督。

纪委办公室电话:89534611

办公地址:崇德楼916房间

特此通知。

中共北京物资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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