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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召开本学期第5次学生工作例会

2007年05月18日 00:00 学生处 点击:[]

    5月10日上午,学生工作系统召开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第5次工作例会。学生处副处长荀萍主持会议,校党委副书记沈小静,学生处处长傅强,学生处副处长、就业指导中心主任韩振节,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副主任高新平,团委副书记吴忠华、陈琦,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主任李明到会,参加会议的还有学生处、团委相关人员,以及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分团委书记、辅导员。
    会上,荀萍副处长首先介绍了修订《学生手册》中《违纪处理规定》、《住宿管理规定》、《网络管理规定》等条例的情况。傅强处长强调说宿舍检查应该把安全放在首位,要坚决制止宿舍内吸烟、私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等违纪行为,要明确学校、院系两级管理的责任,严格检查,严肃处理各种违纪行为,确保学生宿舍安全。
    校党委副书记沈小静介绍了迎评工作日程以及2007年9月新生入学教育的基本安排,并强调在进一步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建设的同时,还须教育学生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
韩振节主任传达了国务院召开的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介绍了我校大学生基层就业及村官报名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了近期毕业生就业签约情况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团委副书记吴忠华介绍了毕业生晚会、五四表彰大会暨奥运志愿者工作推进会、“创业畅想”义演晚会的筹备情况。
    心理咨询中心副主任高新平老师介绍了本学期心理咨询中心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的设想,强调了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的重要性,并希望各院系与中心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会议还讨论了综合素质评价、奖学金评定和贫困生生活费资助状况等工作的有关细则。校党委副书记沈小静在总结中强调: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必须进一步完善、加强,要尽可能将学生工作做实做细,确保03级毕业生能顺利毕业离校走向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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