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22年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质量,根据《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京教财〔2020〕22号)、《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物院发〔2021〕2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组织评审工作
各学院成立学院学生奖励资助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评审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各年级辅导员、专任教师、学生代表(涉及本人及本班评审事项时应回避)。“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本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须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各学院应严格把握评审标准,认真审查参评学生主体资格,确保所有参评学生符合国家、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和本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学生需在学校学工系统上进行奖项申请。
二、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全面应用工作
2022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将在全国范围全面上线运行。北京市2022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采取网上评审与现场评审相结合方式,严格按照《关于启用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与做好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49号)要求,既要报送纸质材料、开展现场评审,也要全面应用国奖评审系统,全流程开展国家奖学金网上评审工作。
三、做好材料填报工作
为提高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效率,2022年资料申报和预审不再使用北京市系统。
(一)材料填写要求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详见附件1。
(二)材料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分为系统报送和纸质报送,具体要求:
系统报送具体要求:
9月30日前,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评审委员会”将本学院国家奖学金的建议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奖励资助中心)。
报送具体要求:
国家奖学金材料待市级审核通过后,各学院报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包括:
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汇总表(附件4);
4.学生所需各项证明材料(几项证明材料要几个PDF文件)
5.若有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专业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则需要另附加盖学校公章的有特别突出表现的审查证明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各一份;若参评学生超过正常学制,需要在申请表的申请理由和学校的评审报告中同时说明原因。
6.国奖学生事迹,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故事性叙述,人称不限,2000字左右,每生一份原件,同时发送电子版(邮件名:学院名-国奖事迹)至学生处邮箱bwuxuegong@163.com。
四、其他要求
由于2022年国奖评审系统首次全面使用,各学院务必提前熟悉系统操作流程,把握好时间节点,认真填报和审核相关数据材料,确保国奖评审系统数据和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学生基本信息真实有效,避免出现错别字、逻辑错误等问题。
学生处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