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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关于调整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成员和机构职责的通知

2022年08月09日 14:32  点击:[]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育人机制,更好发挥资助育人效能,加强学校对学生奖励资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学校2021年第13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北京物资学院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成员和机构职责调整如下:

一、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

 员: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财务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处、后勤管理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由学生处学生奖励资助中心、研工部组成。

二、学生奖励资助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长: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负责人

 员: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生工作部副部长、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校团委书记

三、机构职责

(一)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全面统筹学校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维护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发展。

1.负责审议制定学校本科学生及研究生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制度;

2.制定学校本科学生及研究生有关奖助学金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学校评审工作;

3.审定工作小组提交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意见;

4.受理本科学生及研究生对学校奖助学金评审结果的申诉;

5.负责审议制定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研究生“三助”工作相关制度;

6.负责统筹协调勤工助学、研究生“三助”人员配备、资金落实、办公场地、活动场所等各项工作;

7.负责对勤工助学、研究生“三助”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

8.负责审议其他学生奖励资助相关重大事项。

(二)学生奖励资助工作小组

1.负责组织学校本科学生及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2.负责审批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和减免学、宿费申请;

3.负责审议校内勤工助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

4.负责配合学校财务部门共同管理和使用学校勤工助学、研究生“三助”专项资金,制定校内勤工助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的报酬标准;

5.负责评审其他奖励资助项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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