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思政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饮用水、洗澡、电话费用专项补贴工作的通知

2007年03月12日 00:00 未知 点击:[]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京教勤[2007]4号文件精神,从本学期开始,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专科学生饮用水、洗澡、电话费用进行专项补贴。我校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贴范围
我校2007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本科、高职学生,比例约为各院系学生人数的10%。各院系名额分配见下表:
 

院系

经济学院

物流学院

信息学院

劳人系

会计系

外语系

法政系

总计

分配人数

128

178

91

73

89

45

15

646

    二、补贴标准
全年分两次发放,每生每年享受饮用水补贴45元、洗澡补贴80元、电话补贴60元,合计185元。
    三、发放方式
每学期期初在学生处统一安排下,由各院系按分配名额上报享受补贴的学生名单。经学生处审核后一次性发放,饮用水补贴22.5元和洗澡补贴40元分别直接打入饭卡和澡卡,电话补贴30元以201卡形式发放。
    四、工作程序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京教勤[2007]4号文件精神,在评选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享受资助时,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考察和筛选:
    1.  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有民政部门盖章的贫困证明);
    2.  参考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及是否获批准等情况;
    3.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且表现良好及没有因为个人原因被辞退;
    4.  学习努力、成绩良好,未曾有过留级现象;
    5.  品行优良,未曾受过纪律处分。
    五、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请于每学期开学第2周筛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3天。
   (二)各院系公核定后的名单上报学生处,汇总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第4周发放到学生手中。
   (三)每年将视上级拨款情况适当调整工作程序。   
学生处   
2007年3月8日

上一条:师生同贺新春 共建和谐校园 下一条:我校学生获助“新长城”爱心路费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