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京教勤[2007]4号文件精神,从本学期开始,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专科学生饮用水、洗澡、电话费用进行专项补贴。我校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贴范围
我校2007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本科、高职学生,比例约为各院系学生人数的10%。各院系名额分配见下表:
院系 |
经济学院 |
物流学院 |
信息学院 |
劳人系 |
会计系 |
外语系 |
法政系 |
总计 |
分配人数 |
128 |
178 |
91 |
73 |
89 |
45 |
15 |
646 |
二、补贴标准
全年分两次发放,每生每年享受饮用水补贴45元、洗澡补贴80元、电话补贴60元,合计185元。
三、发放方式
每学期期初在学生处统一安排下,由各院系按分配名额上报享受补贴的学生名单。经学生处审核后一次性发放,饮用水补贴22.5元和洗澡补贴40元分别直接打入饭卡和澡卡,电话补贴30元以201卡形式发放。
四、工作程序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京教勤[2007]4号文件精神,在评选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享受资助时,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考察和筛选:
1. 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有民政部门盖章的贫困证明);
2. 参考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及是否获批准等情况;
3.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且表现良好及没有因为个人原因被辞退;
4. 学习努力、成绩良好,未曾有过留级现象;
5. 品行优良,未曾受过纪律处分。
五、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请于每学期开学第2周筛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3天。
(二)各院系公核定后的名单上报学生处,汇总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第4周发放到学生手中。
(三)每年将视上级拨款情况适当调整工作程序。
学生处
200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