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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比活动的通知

2017年09月12日 00:43  点击:[]

 

自2017年“青年服务国家——投身助力十三五,青春喜迎十九大”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启动以来,我校四十余支团队在暑假期间纷纷开展了社会实践活动,活动主题立足于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围绕“明辨笃实走青春,聚焦京津冀一体化”,实践团队深入京津冀地区,通过关注京津冀一体化,更好地着眼于一带一路建设。为了做好2017年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现开展2017年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优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会安排

1、时间:2017年9月20日(周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二教第一报告厅

二.具体奖项设置

1、校级“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

2、校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共15名

3、校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共10名

三、评选条件

(一)校级“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具体要求: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准备充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效果明显。实践的主题具有时代性和创新性,选题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实践具有实质性的成果,为当地的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受到当地政府企业重视,服务团队成员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的精神。调查报告、实践论文或其他形式的实践成果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经费运用合理,实践活动获得良好的社会效应。实践总结材料(总结报告、照片和视频资料等)具有较高质量并及时上交。

(二)校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参与本次暑期社会实践的全体学生均可自愿申报。具体要求:参与者必须全程参与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良好,有较大贡献,在团队中有积极影响,能够展现出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三)校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

评选对象为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评选的具体要求:参加者必须全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的收获和贡献。活动组织者,必须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积极负责,活动安排周密,成效显著。一般情况下,参评者须到实践地指导学生开展活动。

四、申报安排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参与评比的团队、个人需分别上交以下材料:

1、参评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1)实践活动简要流程

2)评比所用PPT、视频,展示时间必须控制在5分钟。

2、参评先进个人:

1)根据材料评分。

2)先进个人展示(3分钟以内),形式不限。

3、参评先进工作者:

根据材料评分,无需现场展示。先进工作者申请人员为各团队指导老师。

五、工作要求

1、各院(部)分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总结,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把社会实践的总结与交流落到实处。

2、各院(部)分团委务必按质、按量、按期统一上报社会实践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9月18日16:00-20:00上交至人文楼10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wushsjb2017@163.com。逾时不交,视为放弃此次评比。

对于此次评优活动,如有疑问请向校学生会咨询。


活动负责人:张同学13269631676

            关同学18515250621


共青团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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