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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

2015年06月11日 16:16  点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离退休干部工作,促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京办发[2009]28号)文件和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高校贯彻落实〈北京市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教工发[201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学校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离退休干部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做好学校离退休干部工作,对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建设高水平特色型大学,促进校园和谐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当前,离休干部整体进入高龄期、高发病期,退休干部队伍不断壮大,离退休干部工作任务繁重。学校各级领导班子要充分认识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全面贯彻中央和北京市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北京高校贯彻落实〈北京市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为学校离退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创造良好条件,不断开创学校离退休干部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学校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建立统一协调的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体制机制  

学校党委要把离退休干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离退休干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任组长,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校工会、后勤管理处、校医院、学生处、团委、离退休工作处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检查离退休干部领导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离退休干部通报,上报市委教育工委。校领导及时向离退休干部传达中央、市委、教育系统和学校重要会议精神,定期通报学校情况。学校研究制定重大决策和重要改革措施时,注意听取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12名离退休干部,经常沟通情况,交流思想。重大节日校领导带队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新任校级领导干部任职一个月内要与离退休干部见面。与处级干部任职谈话时要提出重视支持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校党委把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得硬、老干部信得过的标准选好配齐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重视对他们的教育培养和交流使用,关心他们的工作和发展。  

三、学校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为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提供系统保障  

学校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到实处。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在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学校办公室.  

1.将学校离退休干部工作提到学校党政领导的议事日程,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内容。  

2.协助安排校级领导干部看望慰问离退休干部、参加离退休干部的重要活动。  

3.及时向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提供离退休干部应阅读的相应文件。  

4.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来信来访接待、汇报和批转工作;妥善安排离退休干部参加学校领导接待日。  

5.学校重大庆典、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妥善安排离退休干部代表参加。  

(二)党委组织部  

1.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做到与在职人员党建工作同规划、部署、考核和表彰。  

2.指导离退休党总支和离退休工作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发展、培训和教育管理工作,定期培训总支书记,学校两级党校培训入党积极分子,有关党的历史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的内容,请离退休党员干部上党课。宣传表彰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  

3.根据离退休干部党的基层组织实际情况,指导离退休党总支和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优化组织设置;学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时,应有一定比例离退休干部党员代表参加。  

4.按照规定保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收缴的50%返还支部用于开展活动,合理安排学校党建经费支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  

5.在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和培养过程中,注意听取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6.在干部教育培训时要适当安排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内容,增强在职领导干部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了解和政策把握。  

7.按照政策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牵头做好离退休干部提高待遇的组织协调和审核上报工作。  

(三)党委宣传部  

1.与离退休工作处协调配合,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和理论学习。  

2.利用校内宣传阵地及时宣传中央、北京市、市教育系统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宣传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宣传校内尊老敬老助老爱老的先进事迹。  

3.充分利用学校宣传媒体和现代技术手段为离退休党组织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提供支持。  

(四)人事处  

1.及时办理离退休费及各种补贴的调整、发放和审批手续,负责相关政策的咨询解释。  

2.及时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签发退休证。  

3.配合离退休工作部门做好去世离退休干部的丧葬抚恤工作。  

4.与离退休工作部门共同提出福利费用于解决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的计划。  

5.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返聘政策,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作用。  

(五)教务处  

1.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中高级职称专家的作用,在本科教学督导、青年教师培训的工作中,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  

2.对深入一线的督导组专家给予关心和支持。  

(六)财务处  

1.及时发放离退休干部的离退休费、生活补贴、及时报销离退休人员医药费。  

2.审核、编制离退休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预算,保证符合政策规定的离退休经费足额列入预算、足额拨付使用。  

(七)校医院  

1.执行国家和学校的医疗管理规定,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看病、转院、住院、报销等相关规定。  

2.按规定及时做好变更离退休干部享受医疗待遇、医药费报销比例、就近医院登记等工作。  

3.及时审核、报销离退休干部医药费,向老同志通报医改新政策,耐心解答老同志提出的问题,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尽力为老同志提供便利服务。  

4.根据学校安排完成离退休干部健康体检;创造条件开展健康咨询和指导,对高龄体弱的离退休干部开展就近巡诊,帮助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人员及时就诊、会诊。  

5.对学校离退休干部开展大型活动提供现场医疗保障。  

(八)后勤管理处  

1.负责学校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的日常维修。  

2.为学校离退休干部开展活动提供车辆、饮食等服务。  

(九)学生处、团委  

1.学生处、校团委负责在大学生中开展尊老敬老爱老助老中华传统美德的宣传教育。  

2.负责组织、指导大学生开展“助老服老”的志愿服务,为离退休老同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3.为离退休工作部门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  

(十)离退休工作处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市教育系统和学校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并根据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2.积极筹划开好学校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的基础上,主动提出议题;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3.认真落实政策规定的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做好离退休干部传阅文件、通报情况、参加重要会议和活动,参观工农业建设成果、健康修养和健康体检等具体组织工作。  

4.配合组织部门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创建“五好支部”。  

5.联系、指导涉老组织和老年文体社团,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骨干作用;组织离退休干部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为学校建设发展和育人工作承担力所能及的任务;宣传表彰“老有所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  

6.及时探望、慰问生病住院和有特殊困难的老同志,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与学校有关部门共同建立、完善解决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的帮扶机制。  

7.协调学校有关单位,统筹资源,办好校内外离退休活动室等活动场所,组织开展有利于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主动配合所在社区,为老同志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8.编制离退休工作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计划、离退休党组织建设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福利费使用计划,报财务、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按规定管理使用;审核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返还党费的管理与使用。  

9.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办理离退休干部丧葬及善后事宜。  

10.负责离退休工作队伍自身建设和基础工作。定期培训工作人员;建立完善基于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信息系统和事物管理系统;维护好离退休干部信息系统;办好工作刊物和网页,做好工作信息的编发和上报工作;认真受理离退休干部信访工作。  

11.根据离退休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  

12.负责学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学校其他部门  

学校其他各部门要教育本部门职工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对年高体弱、孤寡老人在工作中要给予优先照顾。全校师生共同营造老少共融、代际和谐的良好氛围。  

上一条: 离退休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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