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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新退休人员工作制度

2015年06月11日 16:21  点击:[]

    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全校离退休教职工的服务与管理,教职工在人事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后,需到离退休工作处办理相关事宜。  

一、接转行政关系  

1.请持人事处签发的退休通知到离退休处报到。  

2.提供本人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以便用于退休人员信息系统使用。  

3.离退休处负责接待的同志核对登记新退休教职工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号、职工号、参加工作时间、退休时间、原单位、职务、职称、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座机、手机)、电子邮箱以及是否是党员等信息。  

4.离退休处负责接待、办理新退休教职工有关事项,介绍离退休处日常组织开展活动等情况。  

5.离退休处领导欢迎新退休人员,了解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  

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1.退休党员持原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信,到党委组织部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并由本人按组织部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2.在退休党员信息系统上登记并核对相关信息。  

3.编入党支部。为便于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本着就近、本人自愿的原则,把每个党员编入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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