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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份中心组、党员、教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安排

2018年04月09日 10:55  点击:[]

北京物资学院2018年4月份中心组、党员、教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安排

学 习 内 容

备 注

1、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讲话精神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3、教育部等五部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

中心组的学习建议采取研讨式、体验式、开放式等学习方式;可联系校领导参与指导。

根据中央和市委文件精神,中心组学习每年不少于10次,要确保全年70%以上的学习主题都围绕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展开。

1、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讲话精神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3、教育部等五部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

各基层党组织自行安排。

1、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讲话精神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3、教育部等五部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

各基层党组织自行安排。

根据中央和市委文件精神,要保证每月一次(半天)教师的理论学习。

学习参考资料:

1、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讲话精神http://news.youth.cn/sz/201804/t20180402_11569115.htm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http://www.moe.gov.cn/jyb_xwfb/s6052/moe_838/201802/t20180227_327848.html

3、教育部等五部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34/201803/t20180323_331063.html

党委宣传部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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