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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2022年6月份中心组、党员、教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安排

2022年06月02日 11:59  点击:[]

北京物资学院20226月份中心组、党员、教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安排

学 习 内 容

备 注

1.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2.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3.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教材工作责任追究的指导意见》

4.党中央、北京市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

中心组的学习建议采取线上线下自学、集中学、参观调研等学习方式;二级中心组的学习可联系校领导参与指导。

根据中央和市委文件精神,中心组学习每年不少于10次,要确保全年70%以上的学习主题都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展开。

1.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教材工作责任追究的指导意见》

2.党中央、北京市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

3.学校有关教职工理论学习、新闻发布、宣传阵地管理的制度

各基层党组织自行安排。

1.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教材工作责任追究的指导意见》

2.党中央、北京市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

3.学校有关教职工理论学习、新闻发布、宣传阵地管理的制度

各基层党组织自行安排。

根据中央和市委文件精神,要保证每月一次(半天)教师的集中理论学习。

学习参考资料:

1.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党委宣传部提供学习材料)

国务院网站:http://www.gov.cn/xinwen/2022-05/15/content_5690562.htm

2.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2205/t20220527_631453.html

3.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教材工作责任追究的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2205/t20220523_629463.html

4.党中央、北京市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

5.学校有关教职工理论学习、新闻发布、宣传阵地管理的制度(见附件1-3)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试行)

(通过学校oa平台学习,2021年12月27日印发)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新闻发言人制度

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试行)

党委宣传部

20226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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