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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0年12月16日 11:44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党建工作总体部署,请紧密结合中共北京市委印发的《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京发﹝2018﹞38号)精神,立足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建)重点工作和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工作总结,科学制定来年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内容

1.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2.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二、参考内容

1.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京发﹝2018﹞38号);

2.市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北京物资学院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结果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问题清单》;

3.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入校检查考核反馈问题;

4.落实市委巡视整改要求、校内巡察发现问题整改;

5.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

6.本年度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

7.本年度学校警示教育大会精神;

8.学校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若干措施(任务清单100条)等。

三、完成时限

1.请于2021年1月4日前,提交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2.请于2021年1月15日前,提交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四、检查考核

1.市委教育工委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检查考核长效机制,请各单位深刻认识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重在日常抓在经常。

2.学校党委和纪委建立了联合审查机制,集中开展对各二级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清单制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3.在2020年度院(部)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中,将适当增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工作的比重。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电子版发送至yuanban@bwu.edu.cn;纸质版由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学校办公室1014室。届时学校将统计提交情况,如实进行通报。

联系人:胡晓迎 电话:89534680

中共北京物资学院学校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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