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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结转党员组织关系流程(试行)

2016年01月05日 13:58 机关党委 点击:[]

 

机关党委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流程  

 

(试行)

 

一、机关以外人员转入职能部门:

 

1、机关各职能部门从机关以外引进、接收人员,党支部要及时了解转入人员政治面貌,对于党员要督促党员及时将党委组织关系转到党委组织部,并及时向机关党委汇报。

 

2、校党委组织部接到待转入党员组织关系原所在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向机关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3、机关党委收到党委组织部转入党员的介绍信后,要及时向党支部反馈;党支部要在机关党委会上进行通报,及时录入“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4、对于已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列入发展计划的人员,党支部要接收发展党员过程材料,做好接续培养;对于预备党员,党委组织委员、党支部书记一同到人事处查阅党员档案,党委组织委员与人事处工作人员办理《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定期鉴定表)》借用手续,做好接续培养;对于正式党员,党委组织委员、党支部书记一同到人事处查阅党员档案,核对《入党志愿书》。

 

二、机关职能部门人员转出机关:

 

1、机关人员转出机关职能部门,党支部应配合做好调转工作,对于党员以及已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列入发展计划的人员,要及时在“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转出流程。

 

2、对于党员转出机关职能部门,由党支部向机关党委提交《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说明》(见附件)。

 

3、机关党委接到《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说明》后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其中接收单位党组织必须为基层党委);

 

4、对于预备党员,由机关党委封装预备党员档案交予党员本人,办理交接手续;对于已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列入发展计划的人员,由党支部封装教育培养材料交予党员本人,办理交接手续。

 

5、学校党委组织部收到机关党委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再向拟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机关内部人员调转:

 

1、机关人员在机关职能部门之间调动,转出、转入党支部应配合做好调转工作,对于党员以及已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列入发展计划的人员,要及时在“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转接流程。

 

2、对于党员在机关职能部门之间调动,由转出党支部向转入党支部转递《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说明》,并经机关党委批转;机关党委及时向学校党委组织部通报党员所在党支部变更情况。

 

3、对于已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列入发展计划的人员,由转出党支部封装教育培养材料转递给转入党支部,办理交接手续。

 

北京物资学院机关党委

 

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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