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党建工作,提高党组织活动质量,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经党委研究决定设立党建基金,为党总支、党支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
一、基金资助项目
1.由教职工党员参加的高质量的党员教育活动。
2.党建理论研究等专题研讨活动。
二、基金申请及审批手续
1.申请活动基金由总支填写活动基金申请表,写明活动内容、目的、活动方式、参加人数、经费预算和申请经费数额。党支部申请活动基金先由支部向总支提出报告,总支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由总支填写申请表。
2.成立党建基金评审组,负责对各总支申报项目的评审和资助经费数额的审批。
3.项目申报一年一次,在开学3周内填写好申请表,一式3份交组织部,重大活动可随时申报。
4.经批准的资助项目活动经费,凭单据到组织部审核、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三、要求
1.申报项目被批准后,总支必须认真组织,注重实效。
2.活动结束后写出工作总结。如活动质量较差、效果不好或不提交工作总结,将停止该单位基金申报一年。
四、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