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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物院党发 [2013]25号)

2015年06月11日 11:18 刘洪武 点击:[]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京发[2011]23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首都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通知》(京教工办[2012]1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以下简称“三个体系”)建设,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深化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以构建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为目标,以推进“三个体系建设为主线,针对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加强制约和监督机制建设,推行信息化防控,规范权力及其运行,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有效性,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督促、单位创新驱动、全员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廉政风险防控与教育教学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重点防控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坚持制度建设与信息化防控相结合,求真务实、创新实践,依靠管理理念和方法更新推进工作,有效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建设  

根据校、院(部、处)两级权力结构配置实际情况,逐项清理涉权事项,在强化工作流程设计的基础上,科学配置各类职权,分解落实防控责任,建立完善分权制约、程序制约和标准制约机制。  

1.梳理权力事项。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依据党内法规、行政法规及规章,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梳理各类职权,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行使对象和范围、行使依据、主责部门和协办部门。学校党委负责对职权目录的审定和确认。  

2.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根据职权目录,按照权力运行步骤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确定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明确办理条件、权限、时限等内容,对权力运行过程实行痕迹管理。制定各单位集体决策事项目录,完善决策事项的启动程序,包括前期论证、材料送审、征求意见等。  

3.科学配置各类职权。加强分权制约、程序制约和岗位职权制约机制建设,领导班子合理分工,工作流程内合理分权,将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到不同责任主体,重要事项通过确定两个以上部门或岗位独立履行职责来完成。加强同一流程内环节之间的制约,优化权力运行程序,使分权措施在涉权事项的办理流程中得到有效落实。  

4.分解落实防控责任。根据优化后的权力运行程序,进一步排查廉政风险点,确定重点防控环节,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将风险防控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岗位。  

(二)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建设  

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项目化管理和跟踪记录廉政风险信息,健全权力运行内部监督、专项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  

5.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建设,加强党务公开,依法进行校务公开,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方式,严格执行对人财物等资源配置和使用情况的公开。  

6.加强项目化管理。对基本建设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科研经费和学校重大经济活动实施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对重大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审计。建立重点项目管理台账,制定相应的专项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防控责任,健全专项监督机制。  

7.跟踪记录廉政风险信息。注重发挥各项监督机制的综合效能,从巡视、干部考察、述职述廉、舆论监督等方面收集风险信息,建立廉政风险信息记录,评估分析廉政风险的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推进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建设  

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建设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信息系统”,健全预防腐败预警处置机制,通过信息化防控提升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的效能,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有效性。  

8.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强化学校OA 办公平台对“工作流”的承载作用,在同一事项办理流程中将决策、执行、监督职责由不同部门或岗位独立履行,约束岗位权力行使,增强办理流程前后环节的制约,设置办理条件的核对程序,实现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痕迹管理。  

9.建设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廉政风险评估分析、预防腐败预警处置、风险点防控措施管理、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的信息化。  

10.健全预防腐败预警处置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权力运行监督。通过对比程序、权限、时限等数据,查找和发现违反程序、逾越权限、超过时限等风险行为,开展合规性预警;通过监控决策落实、合同履行、资金使用等情况,查找和发现变更项目内容、超额使用资金等风险行为,开展跟踪预警;通过分析部门或岗位履职的异常情况和廉政风险  

信息记录,查找和发现效率低、失误率高、投诉率高等情况,开展评估预警。  

四、工作步骤  

按照校级先行、分步实施、信息化带动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三个体系”建设,到2014 年底,基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完成学校领导班子合理分工和职权科学配置,启动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2013 年)。  

1.完成学校领导班子的合理分工,健全决策机制。合理确定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科学配置权力,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工作的要求,有效加强班子内部的权力监督和制约,进一步规范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完善集体决策事项的启动程序,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前征求组织、人事、法制、纪检监察、财务、审计部门意见的要求。  

2.启动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依靠财政专项资金建设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信息系统”,发挥信息化的带动作用,为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和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建设提供系统支撑。按照满足信息化防控的要求,形成“三个体系”建设系统推进和规范运作的基本工作思路及有序、渐进的工作方案。  

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纪监审办公室  

协办部门: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办公室、信息中心  

主管领导:李石柱、王旭东  

协助领导:分管校领导  

第二阶段:完成校、院(部、处)两级权力结构科学化  

配置(2014 3 月—7 月)。  

1.完成清权确权工作。全面梳理各类职权,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各单位集体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分权制约和程序制约机制建设。  

2.分解落实防控责任。确定重点防控环节,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将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岗位。  

3.完成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相关工作的信息采集和系统集成。  

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纪监审办公室  

协办部门:学校各单位  

主管领导:李石柱、王旭东  

协助领导:分管校领导  

第三阶段:完成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信息系统”投入运行(2014 7 月—9 月)。  

1.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制定信息公开目录,完善公开方式。  

2.完善项目化管理监督机制。建立重点项目管理台账,制定相应的专项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防控责任。  

3.完善权力网上运行平台。完善OA 系统,强化“工作流”的网上运行,增强办理流程前后环节的制约,设置办理条件的核对程序,实现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痕迹管理。  

4.“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信息系统”投入运行。通过系统跟踪记录廉政风险信息,实现廉政风险评估分析、预防腐败预警处置、风险点防控措施管理、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等功能。  

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纪监审办公室  

协办部门:学校各单位  

主管领导:李石柱、王旭东  

协助领导:分管校领导  

第四阶段:对“三个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总体检查和评估(2014 10 月—12 月)。全面总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促进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不断深入和取得实效。  

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纪监审办公室  

协办部门:学校各单位  

主管领导:李石柱、王旭东  

协助领导:分管校领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对“三个体系”建设工作负总责,校级副职领导负责分管部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各职能部门领导对本单位“三个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全面领导。纪委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校办、组织、宣传、财务、审计、信息等部门共同参与配合,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落实。  

(二)加强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任务和工作步骤,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全面、规范做好清权确权和落实防控责任的各项工作。要把推进“三个体系”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好计划、执行、考核、修正各个环节的工作。  

(三)加强工作培训  

纪委要结合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认真组织“三个体系”建设专题工作培训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培训,明确梳理权力事项、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和系统信息采集的工作要求,强化工作质量意识,促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检查考核  

健全检查考核工作机制,按照四个阶段的步骤划分,认真落实对“三个体系”建设推进情况的日常检查和阶段性检查,对任务完成情况逐一进行考核。要将“三个体系”建设实施情况考核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运用考核结果推进工作。  

 

 

中共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                      二○     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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