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和鼓励教职工发表工会、教代会工作研究论文,提升工作水平,校工会拨专项经费每年奖励教职工发表论文,具体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
二、奖励方式及标准
(一)奖励方式
每年奖励一次(仅限当年发表的论文)。
(二)奖励标准
1.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500元;
2.普通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300元;
三、奖励条件
(一)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工会、教代会工作研究论文。
(二)同一作者每年度奖励不超过2篇。
(三)符合条件者于每年12月向所在部门工会申报,由部门工会签署审核意见,并连同论文复印件送校工会。
四、附则
(一)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上一条:北京物资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下一条:北京物资学院工会、教代会研究课题申报与管理办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