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先进作用,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使我校的共青团工作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风尚,有力地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特制订我校“优秀团支部”总结评比办法: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基层团支部团结教育青年学生的堡垒作用,带动全校基层团支部与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投身改革开放宏伟事业。坚持以深化和加强高校基层团组织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学习型和服务型组织建设为重点,继续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理论学习、社会实践等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选范围及标准
每年9月前成立的团支部,以其在上一学年的表现为评选依据,符合下列条件即取得参评资格:
1.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经常性的进行组织发展工作,按期收缴团费和较好的使用“两册”。
2.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团员意识教育,真正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支部中的政治、思想核心。
3.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支部团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关心团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采取具体措施予以帮助,不断扩大团员数量。
4.组织团员青年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在营造良好的学风、班风、促进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志愿服务,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评选办法
1.各院(部)分团委组织评选院(部)级优秀团支部,数量为各院(部)级团支部总数的20%,院(部)级优秀团支部由各院(部)分团委自行表彰。
2.各学院、研究生部分团委推荐各院(部)级优秀团支部总数的30%参加校级评选。
3.被推荐的团支部需填写《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支部登记表》(附件),并制作本团支部的申报材料(1000字以上)。在校团委对上报的院(部)级“优秀团支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评为校级“优秀团支部”,并颁发奖状。
4.校团委将从校级“优秀团支部”中评选出部分团支部推荐到团市委参加北京市“优秀团支部”的评选,具体评选办法将参照团市委文件执行。
5.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页、共青团网页公示。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对优秀团支部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考核评估,严格履行评选程序,要通过评选活动切实起到促进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共青团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作用。
2.要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奖励监督机制,树立优秀典型,大力表彰先进,着力整顿后进,使我校共青团基层建设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3.以建立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长效工作机制为目标,在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探寻规律,力争在服务过程中固化成果。
附件
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支部登记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申报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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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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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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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书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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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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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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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级□ 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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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部
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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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分团委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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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审批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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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北京物资学院委员制
注:1.“单位”一档请分别注明院(部)、年级、支部
2.此表一式两份,可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