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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工作条例

2015年07月07日 16:26  点击:[]

 

第一条 总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共青团的基本职责在于教育、引导和服务青年,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为青年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的作用。  

共青团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在校党委和团市委的领导下负责开展全校共青团工作。  

第二条 团委工作职能  

一、服从和服务于党的总任务、总目标,以培养科学素质水平高,社会服务能力强,文化传承、创新能力高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工作目标,根据团市委和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团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围绕青年特点和党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团的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组织开展对全校共青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开展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带领团员青年坚定地走社会主义道路,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三、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对团员进行《团章》教育,健全团内民主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展新团员,做好团员登记统计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和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团籍注册工作,负责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处分和教育。  

四、深入团员青年中开展调研,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关心团员青年利益,维护青年合法权益,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听取团员青年对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解决问题。  

五、配合党委组织部做好在学生和青年教工中的“推优入党”工作,指导研究生会、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志愿者联合会、大学生艺术团的工作,促进其在人文校园、科技校园、绿色校园建设中发挥作用。  

六、做好专兼职团干部和学生干部的培养、管理和考核。  

七、坚持正确的工作原则和组织制度,定期召开团员代表大会,探索和开创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八、召开共青团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分团委书记会,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的指示,因地制宜地安排团的工作。  

九、广泛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走正确成才道路,通过社会实践加深对国情民情、改革的理解和认识,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十、积极满足学生多方面的正当要求,关心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开展健康文明、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十一、对基层团组织进行考核工作,注重典型的发掘和推广。  

十二、完成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事宜。  

十三、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完成校园管理和学生教育管理的其他事宜。  

十四、积极开展与各高校的经验交流与讨论。  

第三条 校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一、负责校团委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共青团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分团委书记会,传达上级指示,团结带领全校各级团组织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  

二、负责全校共青团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总结工作,经常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三、抓好校团委的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重点问题集体讨论确定;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明确分工,督促帮助团委干部做好分管的工作。  

四、监督、检查各分团委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及时与各党总支沟通情况,积极取得基层党组织的帮助和支持,促进基层团组织工作。  

五、深入基层,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维护团员青年的正当权益。  

六、负责团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专兼职团干部的考核,主动向党委就团干部的使用、调动提出建议。  

七、抓好全校青年的理论学习,抓好团学干部的学习,以点带面,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理论的积极性。  

八、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九、积极推进校团委各部门的改革。  

十、组织召开全校团员代表大会,并代表本届团委会向下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  

十一、完成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四条 校团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一、做好团委书记的助手,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  

二、书记因事外出时,代理书记工作,保证团委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抓好校级学生干部的培养、考核工作;主持分团委书记会和团支部书记座谈会,及时收取基层团干部对团委工作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四、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五条 校团委学生副书记岗位职责  

一、协助团委书记开展日常工作。  

二、指导、检查、协调和督促团委各职能部门工作,收集部门工作材料并向书记报告,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三、积极与各基层团组织开展联系,进行共青团工作的研讨。  

四、深入了解学生干部的情况,及时向书记汇报,起到桥梁纽带的作用。  

五、及时向书记反映青年团员的学习、文娱、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做好团干部培训、考核工作以及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七、积极协助校团委书记推进团委各部门的改革。  

八、协助书记做好团委的制度建设。  

九、完成学校以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它事宜。  

第六条 团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团委文件、通知的起草、修改与发放,及文件整理、归档、立卷工作;负责大事记的整理、排版、制作等工作;负责制作奖状、证书工作。  

二、负责团委各部门所需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与管理工作。  

三、负责校团委及各学生组织支出的报销及记账工作。  

四、负责团委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管理和维修工作;团委办公用品、报刊、资料的购置、订阅、领取工作;来信、来函的处理工作。  

五、负责会务工作,做好团委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会议纪要的整理归档工作。  

六、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做好值班安排。  

七、完成书记会布置的其他事宜。  

第七条 团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团费收缴工作,做到收缴有制度,日常有记录,年终有报告。  

二、负责团员证的颁发、组织关系的接转;经办青年入团的考察、审批工作;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  

三、做好团员的学年度注册工作;全面掌握全校共青团组织的情况(分团委、团支部数量及人员构成,专兼职团干部的数量、比例等),及时进行团员登记和团员及团干部变动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年底上报团市委组织部。  

四、负责团学干部的选拔、培养和考核工作。制定并落实“为学”团校培训计划,抓好团学干部培训工作。  

五、加强与基层团组织的联系,经常了解基层团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各团支部理论学习、团日活动的开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帮助。  

六、加强团员意识教育,组织每年度的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七、开展达标创优活动,评选“红旗分团委”、“优秀主题团日活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和“优秀团员”等奖项。  

八、对违纪团员的团纪处分进行备案、归档。

九、积极稳妥地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第八条 团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党的政策,先进人物事迹。  

负责学校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  

三、积极联络校外媒体,加强共青团的对外宣传工作。  

四、负责全校共青团系统各项工作和重大活动的校内宣传报道和媒体联络  

五、负责校团委宣传阵地建设,校团委网站、信息公告栏的管理与维护及团内刊物的编辑与发放。  

六、负责基层团组织信息收集整理加强与各基层团组织的联系,收集整理各基层团组织上报的新闻稿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九条 附则  

一、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二、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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