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委员的主要职责
(讨论稿)
第一条机关党委书记的主要职责
1.主持机关党委党建全面工作,重点抓好组织建设,在机关党委的集体领导下,落实党委委员的分工以及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2.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提出机关党委的学期和学年工作计划,将机关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机关党委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布置、检查、督促所属党支部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机关党委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机关党委、党员和学校党委报告工作。
4.深入调查研究,经常听取党员的批评和建议,深入群众,及时分析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5.经常同党委委员和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保持联系,交流情况,商量工作,协调机关工会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搞好机关党委的自身建设,抓好机关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指导督查机关各党支部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增强团结,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的政治领导作用。
7.指导机关工会开展教职工文化生活。
第二条机关党委副书记的主要职责
1.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分管组织建设或思想教育工作。
2.分管组织建设的副书记,定期分析机关党委的组织状况,检查督促所属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拟定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和党员发展计划,指导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学校党委部署和机关党委的具体安排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和民主评议党支部、机关党委工作;负责党内评优评选工作;指导督促各党支部及时维护党内管理信息平台;规范机关党委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费收缴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加强机关党委组织建设,在党委书记的领导下,组织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议;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3.分管思想教育工作的副书记,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各党支部开展思想建设,定期分析机关党员的思想情况,拟定机关党员思想教育计划;负责机关党委工作对内对外宣传,及时进行党务公开;指导所属各党支部开展支部活动、申报党建基金特色项目;协助党委书记开展党内专题教育,加强机关党委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委的组织状况,检查督促所属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机关党委的宣传委员和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积极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提出发展党员意见,负责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根据学校党委部署和机关党委的具体安排,组织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和民主评议党支部、机关党委工作。组织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等活动。
5.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学校党委组织部上缴党费并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第四条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委党员的思想情况,根据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根据上级和学校党委的指示,结合机关党委的思想实际,提出思想教育的计划和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课学习,协助组织委员抓紧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教育工作。
4.指导和推动机关党委党员群众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协助党委书记配合机关工会开展教职工文化生活。
第五条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
1.对机关党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
2.维护党规党纪。协同机关党委的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守党规党纪的自觉性。
3.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检查党员执行党章以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的纪律的情况,同党内各种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
4.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帮助、教育,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5.按规定向机关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机关党委党风和党员遵纪守法的情况。
6.按时完成上级纪检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机关党委做好教职工遵守校院(系)各项规章制度的检查、督促工作。
7.执行机关党委党务公开任务。
第六条统战委员的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提高党员干部和党员做好党的统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向机关党委提出机关党委统战对象的培养、教育和使用计划。
3.掌握机关党委统战对象的基本情况,经常保持与他们的联系,关心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机关党委和学校党委统战部汇报情况,并根据有关意见具体负责落实。
4.支持民主党派成员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和承担相关工作。
5.组织机关党委委员与机关中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联系交友活动。在有关重要决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成员在机关党委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第七条保卫委员的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党员和群众进行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外事纪律教育。
2.组织党员和群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各种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3.深入了解机关党委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组织协调好矛盾转化工作,维护机关党委的政治稳定。
4.发生政治、刑事案件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协助保卫、公安部门查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