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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几项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的通知(物院党组通〔2015〕4号 )

2015年06月12日 18:17  点击:[]

 

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学校“立地顶天”发展战略,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转变工作作风,推动调查研究工作经常化,推进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现重申以下制度,请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北京物资学院领导班子联系基层、联系群众若干规定》、《北京物资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民主党派和与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工作暂行办法》,加强领导班子与基层和党内外群众的联系  

2012年,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促进领导班子充分掌握基层情况、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广泛听取师生意见、自觉接受师生监督、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学校党委制定《北京物资学院领导班子联系基层、联系群众若干规定》(物院党发〔2012〕15号)、《北京物资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民主党派和与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工作暂行办法》(物院党发〔2012〕29号),要求坚持校领导联系教学院部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咨询制度、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校领导到联系单位和基层单位专项调研并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相关活动、坚持与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制度。  

二、严格执行《中共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  

2013年,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群众,以优良的党风凝聚人心和力量,保障学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学校党委制定《中共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明确学校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效改进工作的有关要求。  

三、严格执行《北京物资学院信访工作规定》,加强对群众诉求的倾听  

2011年,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信访工作,维护和实现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维护学校稳定,学校党委制定《北京物资学院信访工作规定》(物院党发〔2011〕29号),提出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有效地开展工作。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认真批阅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倾听师生员工及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四、严格执行《北京物资学院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工作制度》,加强干部廉政谈话工作  

2013年,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与管理,预防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学校纪委制定《北京物资学院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工作制度》(物院纪字[2013]5号),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工,学校各级党组织按照下管一级,逐级负责的原则开展谈话工作。按照联系基层分工,深入联系单位开展调查研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对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围绕学校事业发展战略和中心任务,围绕“顶天立地”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一来二去”、“三找”等活动,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师生群众,突出重点,聚焦主责主业,主动发现、积极解决问题,充分听取民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北京物资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5年5月25日  

上一条:关于重申基层党建工作相关制度与规则的通知(物院党组通〔2015〕5号 ) 下一条:关于印发《中共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物院党发(20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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